为了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四风”建设的实施意见,也为加强我镇教育系统中的校风、教风、学风、作风建设,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四风”建设为载体,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教师从教行为、学生的学习行为和领导干部的从教行为,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 主要内容
(一) 全面加强校风建设,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1、 要有先进的办学理念。坚持贯彻落实国家的教育方针、各项政策和法规,以现代教育理念为指导,积极实践,勇于创新。以学校的优良传统为基础,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求发展。善于和借鉴各地丰富的办学经验,为我所用。
2、 要有科学的教育手段。注重开发和整合学校优秀教育资源,促进优秀教育资源共享。充分运用信息化等现代技术手段,转变教师的教学方式,形成各具特色的教育教学模式,有效的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通过转变学生的学习方式,实现学生的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发展,促进学校教育质量的提高。积极探索以学业水平测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为主要指标的科学评价体系,不以升学率为教师排队,不以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
3、 要有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以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建立科学的考试与评价制度、科学施教为着眼点,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要进一步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积极推进依法治校,完善校长负责制和教师代表会议制度,探索学生家长和社会有关人士参与学校管理的途径,建立学校依照政策法规进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新机制。
4、 要有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指导,以健康、向上、优美、活泼的精神和物质文化为载体,创设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使广大师生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接受先进文化的熏陶和文明风尚的感染,在良好的校园人文和自然环境中陶冶情操,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5、 要全面规范办学行为。以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根本宗旨,加强学校教育教学过程管理,全面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禁学校违反规定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摊派费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擅自跨学区招生,不得招收“择优生”、“收费生”。中小学不得举办各类“收费班”,不得设置重点班、快慢(好差)班、实验班、特长班、补习班等。严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责令学生转学、退学或者开除学生,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责令学生退学和开除学生。严禁学校变相强制教师、学生订购教学辅导材料、参考书、进修资料等,学校、教师不得针对学生乱编、乱印、乱发教学辅导材料。
(二) 大力推进教风建设,树立教师良好形象
1、 爱国守法。贯彻教育方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鞍山市教育系统二十条禁令》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
2、 敬业奉献。忠诚教育事业,对工作高度负责,勤勤恳恳,乐于奉献。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倡导对学困生进行义务补课。严禁工作时从事打游戏,炒股票、网聊等与工作无关的事,严谨工作敷衍塞责,精力外移。
3、 热爱学生。爱护全体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严禁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4、 教书育人。教师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要注重培养学生良好品德,塑造学生健全人格,启发学生创新精神。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水平,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教师要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参与或组织有偿补课,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5、 为人师表。教师要自觉遵守师德规范,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平等对待学生家长,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严禁以粗鲁言行对待家长,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严禁教师酒后上课,不得在课堂内使用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不得穿戴与教师职业、身份不相符的服饰。不得指责训斥学生家长。
6、 严谨治学。教师要树立终身学习理念,自觉更新教育观念,完善知识结构,潜心钻研教育教学业务,不断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水平。每位教师都有成为教学能手和学科带头人的前进目标。
(三)扎实开展学风建设,培养全面发展人才
1、自尊自爱,健康文明。学生要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维护国家荣誉和尊严。要团结互助,尊重他人,有团队精神。穿戴要整洁,讲究文明,情趣高雅,心理健康,爱惜名誉,注意安全。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不自卑、不嫉妒、不偏激。
2、端正态度,诚实守信。学生要端正学习和考试态度,明确学习目的,虚心好学,有强烈的求知欲,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要自觉遵守考风考纪,考试过程中不违规、不作弊。努力做到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知错就改,不弄虚作假。
3、严于律己,勤奋学习。学生要认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作息时间,维护集体声誉和学校良好秩序,爱护校舍和公物上课要专心听讲,勤于思考,发奋学习,按时完成作业,能够刻苦钻研,完成各项学习任务。要积极参加生产劳动、社会实践和其他各项活动,努力培养公民意识,主人翁意识。
4、遵规守纪,勤劳俭朴。学生要遵守国家法律、交通法规,遵守网络道德和各项规定,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用设施、文物古迹。不做法律禁止和违背功德的事。不浏览、制作和传播不良信息,不进入营业性网吧。不参加各种名目的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要做到生活节俭,关爱他人,经常与父母交流,不任性,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严禁生活上互相攀比、不浪费粮食和水电等资源。
5、勇于实践、开拓创新。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应该注重培养创新思维和实践动手能力。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参加各项科研兴趣小组和社团组织,努力转变被动的学习方式,善于探索,勇于实践,不断提高个人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四)狠抓干部作风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1、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各校校长要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大局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意识,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要视发展为己任,视事业为生命,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带动广大党员和师生员工完成工作任务,创造性的开展工作,积极推动学校各项工作与时俱进。要杜绝安于现状,因循守旧、不思进取、无所作为的思想。
2、要注重加强学习。学校各级干部要发扬马克思主义学风,既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全面把握其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不断提高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更要坚持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在教育改革的大课堂中经受锻炼,增长才干,不断从群众的丰富创造中汲取营养、提高本领。要大兴学习和研究之风,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杜绝经验主义、形式主义。
3、要坚持民主管理。学校各级干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和规定,进一步完善党委会、校长办公会,校务委员会、教代会等制度,坚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要强化群众意识和服务意识,深入基层、贴近师生,积极为下级和群众排忧解难。要团结协作,相互支持和帮助,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严禁在干部选拔任用、人事安排、晋职评优、招生考试、分班等工作中违反规定,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4、真抓实干。学校各级干部要认真履行职责,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运用改革创新的思路,探索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工作要在做实做细上下工夫,要在真抓实干、提高工作效率上动脑筋。要加强效能建设,切实解决好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的问题。树立雷厉风行和令行禁止的作风。不尽职,作风散慢,纪律松弛的干部,要提出批评,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5、要廉洁自律。学校各级干部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要努力提高思想道德修养,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操,明辨是非,克己慎行。严禁参与赌博,不得用公款高消费,用公款游山玩水、出国旅游。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不得借婚丧嫁娶、生病、子女升学、乔迁等名义敛收财务,不得索取、收受家长钱物,不得参加家长组织的宴会。严禁坐收坐支,不得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
三、具体要求
1、结合实际,研究主题,抓好落实。
2、注重学习的针对性、时效性、科学性。
3、通过座谈、讨论等形式做好记录撰写心得。
4、周密安排,常抓不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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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份
启动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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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5月19日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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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份——11月份
实施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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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讨论安排主题(做好创新,有主题,有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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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网络,板报等形式,做好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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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相关文件(包括“四风”实施意见、相关政策及文件),11月初上交笔记和心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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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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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份——2011年2月份
总结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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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检自查,整改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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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指导,做好总结 (2011年 1月初上交总结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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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施步骤
桓洞镇教育系统“四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周仲福
副组长:马子辉 张凤利
组员: 李太中 张大伟
白云治 王忠奎
董红升 屈庆金
桓洞镇中心学校
201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