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桓洞镇小学自然实验室仪器使用制度

桓洞镇小学自然实验室仪器使用制度

2011年04月07日 10:37:10 来源:鞍山市台安桓洞中心校 访问量:872
桓洞镇小学自然实验室仪器使用制度
 
1、实验室是学校师生进行实验教学和科研活动的场所,应备有必要的消防设备和急救设备。学生进入实验室按指定座位就坐,并保持室内的安静,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仪器、设备及材料。
2、实验时要遵守实验操作规程,按照实验步骤和教师要求认真操作,仔细观察实验步骤和现象,避免操作时出现安全问题。
3、实验时要爱护实验设施和仪器设备,注意节约用水和用电,使用火种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现场,实验结束后将火种熄灭后才能进行其他工作;电器设备安装要符合技术要求,并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严禁带电作业,严禁用普通金属丝代替电器保险丝。
4、实验完毕,要认真清点,整理仪器、设备,按要求做好清洁卫生和安全工作。
5、根据各类仪器、设备的特性,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锈、防尘等保养工作,保持仪器设备完好无损。
6、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要设地窑或专框存放,注意安全,仪器库不准存放其他物品。
7、仪器、设备已到使用期限,不能复修,应由实验教师按报废制度执行,重要仪器设备报县主管部门备案,经同意方可报废。
8、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清点仪器、设备。
 
编辑:田钢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鞍山市台安桓洞中心校 特此声明。

联系地址:台安县桓洞镇祁木村
北京网笑科技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