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成绩考核办法
学生成绩的考核是教学工作带有总结性的环节,它可以测试教学的效果,为改进教学提供依据,教师根据成绩考核的反馈信息,调节、控制、改进教学过程,以保证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1、学生成绩的考核分为期末考试和平时考察两种形式,平时考察包括日常观察、课堂提问、检查作业、单元测试等方式;考试只进行期末考试;六年级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根据上级要求进行。
2、考试目的要明确,严把试题质量关,使试题具有较高的质量标准。严格按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材内容的要求拟定试题,试题材的分量要适中、难易适度,不得超过教学大纲对基础知识掌握、基本技能训练的要求。试题材所涉及的内容力求要全面,题型要灵活多样,以保证全检查学生掌握知识结构的情况,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相应的思想观点。基本题占70~80%,思考题、能力考察题占20~30%。不准用考试加重学生的负担。
3、音、体、美、科学、品德生活(社会)、电脑等学科为考察科目,成绩评定以平时成绩考察为主。
4、语文、数学、英语学科,要重视单元测验结果的分析,面向全体学生,强调知识点达标过关,抓好中下等生成绩的提高。
5、体育学科每个学生一学期至少要有两次平时成绩。
6、抓好期末考试工作,从命题、印卷、分卷到监考、阅卷、登分、统计分等环节,都必须严格把关,责任到人。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者应予以严肃处理。
7、期末考试或六年级升学考试,尽可能实行单人单桌,严肃考绩,杜绝舞弊,监考教师应严格履行监考职责,确保考试成绩真实。
8、做好各学科的学生成绩评定工作。
9、考试结束,任课教师必须做好试卷分析,连同试卷上交教导处.实行平时、期末考试成绩存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