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5日,我校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意见》的通知及落实县委书记做出的“请教育系统认真开展一次学习文件大讨论活动”批示要求,遵照教育局决定,在寒假离校前集中组织为期5天的学习《意见》及大讨论活动. 学校非常重视《意见》的学习和讨论工作,召开了领导班子会议及召开了教师学习动员大会,进行全文传达,并成立了学校活动领导小组。充分利用广播,网络等媒体对《意见》内容进行宣传,营造浓烈的学习环境和氛围,充分调动教师学习的热情和积极性。
通过讨论活动的开展将达到全体教师深入了解《意见》的精髓所在,使得《意见》的精神深入人心。学习之初,教师们撰写了高质量的心得体会及学习笔记。通过《关于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意见》学习使我们清醒的认识到《意见》对学校和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提出了更加具体的要求,也为学校切实规范办学行为,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保持教育的良好形象提供了标准。

